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动态

用友好会计: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和取消的标准!

发布日期:2021-05-25 17:31:13          浏览次数:

一般纳税人是一种资格,在办理一般纳税人的时候是需要认定的,同时也是可以取消一般纳税人的身份的。那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和取消的标准是什么?跟着用友好会计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用友好会计: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应税劳务的企业,年度应税销售额大于或者等于五十万的企业;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企业,年度应税销售额额大于或者等于八十万的企业;

3、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般纳税人取消标准:

1、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一般纳税人,会计河段不健全,或者不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纳税人,暂停一般纳税人的身份;

2、虚开专票,并且有偷税漏税抗税的行为的企业;

3、连续三个月没有申报,或者连续六个月申报异常,还没有正当理由的企业;

4、不按照规定保管、试用增值税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上面就是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和取消的标准的相关内容的解答,想要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关注用友好会计

2d0979aa5e2dcb9bd6db5ecfa1061149.jpg


上一篇:用友好会计:想要转行做财务,这些知识是一定要学的!


下一篇:好会计:快来看看,财务报表分析五步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