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6-24 15:51:59 浏览次数:
有时候会计人员在开发票的时候,会发生一些退销、错开发票、暂停应税服务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把发票作废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发票都可以报销,具体哪些发票可以作废呢?下面好会计小编就跟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发票报废怎么做?哪些发票不能作废?
1、已经抄税的发票是无法进行作废的(可在进入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查看“上次报税日期”)
2、跨月发票不能作废,跨月发票只能冲红;
3、电子发票不能作废,电子发票系统也并没有作废这一功能,当发票需要作废时,只能冲红;
4、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发票不能作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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